成公十一年《传》云“昔周克商,使诸侯抚封,苏忿生以温为司寇”,则苏忿生乃周武王时司寇而受封于温者也。温即隐公三年“取温之麦”之“温”,故城在今河南省温县西稍南三十里。依庄公十九年《传》观之,温于庄公十九年仍为苏氏邑。以金文证之,如敔(yu)𣪘(gui)铭云“王赐田于(左含又攵)五十田,于旱五十田”,则此所谓温田者,亦王田之在温者耳,非以其全邑与郑,故温仍得为苏氏邑。
原,今河南省济源县北而稍西有原乡,当即其地。顾栋高大事表以为济源之原为庄十八年原庄公之原,此则另一原邑,疑未能明。
絺音痴,今河南省沁阳县西稍南三十里有故絺城。
樊,亦名阳樊,今济源县东南约二十里有古阳城,当即其地。
隰郕,据王引之《经义述闻》考证,本作 “隰成”,湿城,后人误改为郕。当在今河南省武陟县西南。
欑音鑽营之鑽。欑茅,今河南省修武县有大陆村者当即其地。
向,今河南省济源县南稍西二十馀里有故向城。
盟音孟,地在今河南省孟县南稍西数里。
州,当在今河南省沁阳县东稍南五十里之地,馀详昭三年《传》《注》。
陉音形,当在今河南省沁阳县西北三十里地。
隤音颓~地当在今河南省获嘉县北约二十里。
怀,地在今河南省武陟县西南,隰郕之北。
据杜《注》,共十二邑。沈钦韩《地名补注》据《正义》引《括地志》,谓欑茅为二邑,杜预误合为一,则共十三邑。今依杜《注》。
君子是以知桓王之失郑也。
此“是以”与作连词用之“是以”不同。作连词用之“是以”,意义等于故,此“是以”为介宾倒装,犹言以是、因此。是为代词,指下文所言。
恕而行之,德之则也,礼之经也。己弗能有,而以与人。人之不至,不亦宜乎?
杜《注》:“苏氏叛王,十二王邑王所不能有,为桓五年从王伐郑张本。”《论语卫灵公》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恕”,则周桓王以己不能有者与郑庄为失恕道矣。
郑、息有违言。
息,一作“鄎”,姬姓之国。不知初封于何时何人。庄十四年前为楚所灭。息故城当在今河南省息县。《清一统志》引《息县志》,谓有古息里在西南十五里,即息侯国。
息侯伐郑,郑伯与战于竟,
“竟”同境,疆境。
息师大败而还。君子是以知息之将亡也:
庄十四年《传》述楚文王以息亡之故伐蔡,则息之亡当在庄公十四年以前数年,距此时不过二三十年。
不度德,
沉钦韩《补注》谓:德,得事宜也,郑庄公能自用其威福以令人,故息之德不如郑。
不量力,
郑大息小。
不亲亲,
郑、息同为姬姓国,宜相亲。
不徵辞,
徵,审也,明也,问也。意谓言语不和,仍当明辨是非。
不察有罪。
意谓既不徵辞,则曲直未分。
犯五不韪,
韪音伟,是也。
而以伐人,其丧师也,不亦宜乎?冬十月,郑伯以虢师伐宋。大败宋师,以报其入郑也。
壬戌,壬戌,十四日。
入郑事见十年《传》。
宋不告命,故不书。
命,国之大事政令。
凡诸侯有命,告则书,不然则否。师出臧否,亦如之。
否音痞。臧否谓善恶得失。古人常以臧否二字用于师旅。如《易师卦初六》爻辞云:“师出以律,否臧凶。”宣十二年《传》释之云:“执事顺成为臧,逆为否。”《国语晋语》云:”夫师,郄子之师也,其事臧。”韦昭《注》云:“臧,善也。”
虽及灭国,灭不告败,胜不告克,不书于策。
此谓胜败两方,有一方告,即书,不待双方告而后书之。 策,假借为册。古代书写多用竹木。用木者曰方,日牍,日版;用竹者曰简,日册。析言之,单执一札谓之简,连编诸简乃名为策。册字,甲骨、金文以及小篆皆象长短竹简连编之形,可以为证。然对文则异,散文则通,单简亦可谓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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