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301調查」關稅措施
美國「301調查」關稅措施
工業貿易署就美國貿易限制措施及美國與內地貿易磨擦所設的一站式服務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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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貿易代表於2018年3月22日公布「301調查」結果後,美國總統宣布美國將對中國內地某些進口產品徵收額外關稅,並採取其他行動。為此,美國貿易代表公布了對中國內地產品徵收額外關稅的清單,而中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了就美國的貿易限制措施而採取的相關應對措施。經過數輪貿易洽談,美國與中國於2020年1月15日簽署第一階段貿易協議。
根據「301調查」對中國內地產品採取的關稅行動展開的法定四年覆檢結果,美國貿易代表於2024年9月13日及2024年12月11日宣布,於2024年9月27日、2025年1月1日或2026年1月1日起對若干中國內地的14個戰略產業產品增加額外的「301關稅」或提高其「301關稅」稅率。14個戰略產業包括電池零件(非鋰離子電池);電動車;口罩;鋰離子電動車電池;鋰離子非電動車電池;醫用手套;天然石墨;其他關鍵礦物;永久磁鐵;半導體;船岸起重機;太陽能電池(無論是否已組裝成模組);鋼鐵和鋁材;以及注射針筒和注射針。
受美國和內地額外關稅限制的產品清單載於附表。有關詳情,請參閱:
商業資料通告:美國關稅措施及內地採取的相關應對措施
參考連結
受美國和內地額外關稅限制的產品清單
美國
(附表中的額外關稅受上述2024年9月13日及2024年12月11日的美國貿易代表公告之關稅修改影響,於2024年9月27日、2025年1月1日或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清單1
清單2
清單3
清單4
清單4A(載於附件A)
清單4B(載於附件C)
生效日期
2018年7月6日
2018年8月23日
2018年9月24日
2019年9月1日
暫緩(原訂於2019年12月15日生效)
稅目數量
818
279
5,733
3,233
550
產品總值
340億美元
160億美元
2,000億美元
3,000億美元
額外關稅
25% (2019年10月15日:30% - 暫緩)
15%(2020年2月14日:7.5%)
15%(暫緩)
豁免以上關稅產品
中國
第一份清單
第二份清單
第三份清單
清單1A
清單1B
生效日期
2018年7月6日
2018年8月23日
2018年9月24日
2019年9月1日
暫不實施(原訂於2019年12月15日生效)
稅目數量
545
333
5,207
1,717
3,361
產品總值
340億美元
160億美元
600億美元
750億美元
額外關稅
25%
25%
5%至25%
5%或10%(自2020年2月14日13時01分起調整至2.5%或5%)
5%或10%(暫不實施)
暫停加徵關稅的產品(原訂於2019年12月15日恢復 - 暫不實施)-
211個汽車及零部件相關稅目
根據豁免程序獲豁免徵收關稅的產品 -
第一批
第一次排除(更新); 第二次排除(更新)
第二批
第一次排除(更新); 第二次排除(更新)
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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